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玩具设计师培训、鉴定、发证的条件和要求
玩具设计师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正式向社会发布的新职业,已经进入国家职业资格序列。建立一支优秀的玩具设计师队伍,是玩具行业发展的重要保证,为促进行业设计技术水平的提高,中国玩具协会受中国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委托,决定开展玩具设计师的培训、鉴定工作。

一、培训要求

为保证国家标准规定的学时,面授培训应不少于50标准学时,专业通用的理论知识将采用网上培训的方式。
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,鉴定方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。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,专业能力考核采用现场操作和上机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。玩具设计师、高级玩具设计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。

二、培训和鉴定的职业资格等级

培训和鉴定的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分为:
1、助理玩具设计师(国家职业三级);
2、玩具设计师(国家职业二级);
3、高级玩具设计师(国家职业一级)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的人员应与申请鉴定的等级相一致,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中相应等级的申报条件。

1、助理玩具设计师的申报条件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(2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2、玩具设计师的申报条件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。
(2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或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(3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3、高级玩具设计师的申报条件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4年以上。
(2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,或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。
(3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
四、报名所需材料

培训人员在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和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,以及三张两寸无边彩色照片,并填写《轻工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》一式两份(见附表),交与各培训点。

 
 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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